息,申报登记在市质监站网上开设的预制构件申报窗口。我站对进场预制方桩进行破坏性检查:回弹桩身混凝土强度及抽取主筋进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。若桩身强度和钢筋均合格,则本批次基桩可使用。对于不合格的构件,必须退场,并将预制桩生产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中,在以后的监督过程中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力度。
2.4 把住“结构性能检验”关。
监督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应力管桩除检查相关质保资料外,还须按现行标准、规范、设计文件对其外观质量、主筋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;经查符合要求的预制构件,并按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4-2002的规定,要求建设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,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中。
因本地所用预应力管桩均为外地桩,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。因此我站规定:打桩之前必须按批量送检,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;为防止施工单位图省事或管桩厂家偷梁换柱,我站采取现场抽测制度,即管桩进场后通知监督站,由我站会同参建方随机抽取管桩进行抗弯性能试验。同时,对于管桩检测机构也将不定时抽查,并要求将每一份不合格试验检测报告及时送至我站。一个季度内同一管桩生产企业若连续两次出现抗弯性能试验不合格,监督站对此生产厂家的管桩将加大抽查力度,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,以此来淘汰一些产品质量较差的外地生产厂家。
3.结语
基础是整个建筑受力的关键,而桩的质量是保证基础质量的关键。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,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,我们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创新务实、锐意进取,严把基桩混凝土预制构件“四关”,将不合格的产品杜绝在每栋建筑的源头。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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